三湘都市报10月30日讯(全媒体记者 叶竹)10月30日,记者从长沙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,《关于长沙市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》已于近日开始正式施行,有效期5年。这份最新通告明确城区三类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;限放区域只有农历除夕、正月初一、初二及元宵节等四天的规定时间段能放,其余时间一律禁止燃放。在禁放区域、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,将受到相应行政处罚。
本次新规进一步明确禁放与限放区域。其中,城区三类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,具体包括:长沙市南三环—西三环—北三环—中青路—星沙联络线—滨湖路—黄兴大道—黄江路—胜利路—双鹿路合围区域;望城区黄桥大道—腾飞路—金星北路—X065县道—潇湘北大道—银星湾路—潇湘北路合围区域;此外,医院、学校、交通枢纽、旅游度假区等8类场所,无论是否在禁放合围区内,全年一律禁放。
限放区域只有四天能放。岳麓区、天心区、开福区、雨花区、望城区、长沙县除禁放区域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。限放区域可燃放时段:农历除夕早上6时至次日凌晨1时,正月初一、初二及元宵节每日早上6时至24时。其余时间一律禁止燃放。
还需注意的是,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,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,切实保障空气质量与人体健康。
在禁放区域、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,将受到相应行政处罚。根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,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、地点燃放烟花爆竹,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,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
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建议市民朋友,想让节日有氛围,电子烟花、声光电仿真烟花都是很好的选择,不仅燃放效果逼真,还零污染、零风险。除此之外,长沙各大景区、社区在节日期间会举办丰富的文化活动,比如岳麓山登高赏枫、“一江两岸”灯光秀、社区灯谜会、非遗手作体验等,既能和家人共度团圆时光,又能感受不一样的节日乐趣。
同时,若发现违规燃放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,市民可积极监督:发现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,举报电话为110;发现有非法销售、储存、运输以及摆摊兜售烟花爆竹行为的,举报电话为1234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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